室友挠挠头,斟酌着字句:“当初我们还打赌来着,说以你的审美,肯定会更喜欢中文系系花那种清冷又高雅的类型,没想到,你最后竟然栽在了裴安夏身上,总觉得……不太相配。 ”

听到末尾几个字,傅峥排斥地皱了皱眉头,“我并不认识什么中文系的系花。”

室友知道自己这话说得有点歧义,语气不免有些着急,“你也知道我嘴笨,不太会表达,我的意思是——裴安夏在咱们学校里是出了名的白富美,人又娇气,总给人一种需要捧着、哄着的感觉。”

“我实在很难想像,你这个以高冷闻名的a大校草,哄起人来会是怎样一幅情景。”

裴安夏的确是娇气,并且吃不得一点苦,想到她高高昂着下巴,一副骄矜的小模样,傅峥眼底不自觉浮现起笑意。

“我没有谈恋爱的经验,哄人这方面,还得努力学学。”

室友见状,摇头叹了口气:“瞧你这不值钱的样子,我还真想知道裴大小姐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

不怪他发出如此感叹。

裴安夏家世好,长得漂亮,但眼睛却长在头顶上,哪怕是倒追傅峥的时候,都没怎么低声下气过,反而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骄傲。

偏偏傅峥还就吃她这套。

旁人或许无法理ῳƖ 解,然而他心里清楚,早在很久以前,他就已经喜欢上了裴安夏。

还记得那是一个闷热的夏日夜晚,傅峥刚结束兼职工作准备回家。

路上他在心里计算着这个月能拿到多少工资,以及需要支出多少生活开销。

正想得入神,突然有人出声叫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