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
颜倾衣四周看了几眼,深吸了一口气后,就将桌上的碗筷收来洗了。见家里乱糟糟的,还把家里也收拾了。
原主虽然长得很好看,也出自资产阶级,可是,她却有点懒。家里的卫生,她从来不做,万宵回来早了,就是他做卫生,别说卫生她不做,就是连饭她也不会做,唯一会的,就是洗衣服。
万宵他是团长,所以很大男子主义,性格也很霸道,见原主那样,就好几次都跟她说,你不会做饭没关系,可是家里得收拾吧?原主也会听,然后就去收拾家里,这不收拾还好,一收拾不是碗碎了,就是花瓶碎了,反正就是笨手笨脚的!
颜倾衣知道这些的时候,对原主的第一印象就并不是很好,你想想看啊,人家万宵是团长级别的人,她一没工作,二不出门,连卫生都做不好,他身为一个男人,每天回到家里看见四周乱糟糟的,那心情能好吗?
就算没有覃天英的介入,万宵早晚有一天得跟她离婚,毕竟没有哪个男人想娶这样的女人啊。
颜倾衣把家里收拾干净以后,站在门口一看,整个人的心情都好了很多。她就跟万宵一样,不喜欢家里乱糟糟的,见哪里乱了,都会整理一下。
咚咚咚!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颜倾衣怕是覃天英那个不要脸的女人来了,于是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转身去打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