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名下这么多羊, 也该拿出许多转化成银两,然后重新购置货物来卖, 如此循环,方好增加收入。
“这样,我的那些羊也由你一起赶回归化城出售。”暮雪吩咐。
“这自然是没问题。”范毓奇道, “一千头羊全赶回去卖?这里羊多,价格便宜,奴才算下来差不多一两银子可买一只肥羊。”
“不是一千头, 大概有个七八千头羊。”
听了这话, 范毓奇微微变了脸色。
原先他以为公主是想把卖丝绸换的羊赶回去卖,一千头羊,已经抵得上他们这次行商两三家小商贩加起来的收入了。来公主大帐前他已盘算过,把他们范记以及其他十一家的闲散伙计全用上,勉强可以将这多的一千头羊赶回去。
可是, 可是怎么忽然多出了六七千头羊?
且看公主的口吻,就是一万只羊,也可以立刻拿出。这是他打肿脸撑胖子也很难担保的了。一路迢迢横穿大漠戈壁,要是看不住羊,给跑丢了,或者路上照看不周到羊死了一片,那是很难跟公主交代的。别没落个好处,反倒落个埋怨。
他于是俯首道:“公主容禀,倘若是这样数量的羊,光我们这几个商人之力,怕是有些艰难。”
范毓奇将难处一一说来,并不是他不尽心或者想要躲懒,这次首趟来库伦行商,每家商号多少都带点试探性的意味。通常来说,一家一个掌柜,再配上三四个伙计,就是全部的人手。而赶羊,尤其是这么遥远路途的赶羊,一个熟练的羊倌最多能看顾两百只羊,实在是人手不够。
暮雪听了一半,让他等等,叫侍女拿了纸笔来,复又让范毓奇继续讲。听到要紧处,就将要点记下,不然怕忘了。
她并不是不讲理的人,依着这情况,除非硬要压着这些商人把自己的羊留在这,全部给她赶羊,方才能成事。但暮雪是不会这样做的,没必要,大家出来挣口饭吃,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