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说:“大哥,嫂子,那我先进去玩了。”
林清雅笑着说:“去吧。”
这歌舞厅是镇上新开的,中央大厅可以容纳四五十人,中央摆着圆形舞台和唱歌设备,平日里不少红旗的职工下班过来娱乐消遣。
彩虹掀开门帘子走进去,叫住她的是宋玉玲,当初还追她二哥,追没追上,后来不甘心,嫁也要嫁到红旗镇,老公在集贸市场卖猪肉,这年代卖猪肉也是万元户了。
宋玉玲打扮得花枝招展,头发烫成了时髦的卷发,穿着大红的羽绒服,描红搽脸的,很是享受现在的生活,一年四季也不用上班,就是老公挣钱养活。
彩虹跟她相熟,还是回到红旗镇公司停水在澡堂遇见的,宋玉玲即便没嫁给她二哥,也把她当亲妹妹对待。
女人大概有种通病,喜欢一个人到一定地步,把他的家人也当自家人,即便是爱不得,无法对他本人付出,也善良到心甘情愿对他的家人付出。
大概是同病相怜,互相理解,彩虹反而很愿意对她倾诉。
宋玉玲挽着她的手往里走,大厅挤满了人,舞台上有表演的业余工厂歌手,悠扬婉转的歌声在耳边回荡,又听宋玉玲赞不绝口地说:“刚才是你大哥和嫂子,那气度真是扎眼。不过没看到我偶像,好失望啊。”
彩虹轻笑:“你都结婚了,还不死心啊。”
宋玉玲耸肩,“我死心了啊,偶像是偶像,老公是老公,我还是分得清,我现在的心愿就是把我儿子培养得那么优秀,未来也给我考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