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身上穿过的漂亮裙子,恐怕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多的。
她的身段柔软玲珑,肌肤胜雪,手腕足踝更是纤秀无比,穿上凉鞋,聘婷玉立,很适合这样的装扮。
她太好看了,好看到走在路上,别人一眼都能看见她。
周霁川轻笑说:“雅雅,我有时候在想,你真的是我们公社的女孩么,你和她们太不一样了。”
他的记忆中,女同学都是灰蓝红的中山装制服款,整个公社妇女同志也是同样的装扮,偶尔到省城才少见女孩子穿裙子。
自从他成亲后从部队回来,竟发现妇女同志都时髦起来,一听竟然是他妻子带头穿的,个个花红柳绿,成为男同志口中的优美风景线。
他的妻子不仅带头穿漂亮裙子,还带头化妆,带头兴办副生产企业,还会绘画,都能出版发行,那画技必然得到专业的认可,并非一朝一夕的努力。
林清雅似有若无地轻笑,指尖戳着他的胸膛,“我不是公社的人,那我是哪里的人?你自己小时候不记得我,不知道带哪个小姑娘玩去了,还怪我咯?”
说着她又委屈起来,杏仁眼湿漉漉的,挤出两颗金豆豆。
“小时候我在地里挖泥巴,你在干净的教室上课,我拿的是锄头簸箕,你拿的是钢笔书本,我吃的是粗糠腌菜,你吃的是细粮馒头,你也见到了,我当初和你结婚那双手有多粗糙……”
周霁川心疼得无以复加,抱着她轻声哄着:“好雅雅,别哭了,怪我,我要早知道我会娶你,我就早点对你好,不让你受那些苦了。”
“我们约定,等下一辈子,你一出生我就去把你抱回家,我自己养我媳妇儿,你说好不好?”
林清雅噗嗤一声,又推了他胸膛一下,看着他乐不可支:“你胡说什么呢,人家还是奶娃儿,你就惦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