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豁然开朗。

对啊,领导先入为主,觉得她是女孩子,所以给她分到后勤。

她要让领导看到,她有做刑警的能力,这样领导就不会驳回她的申请了吧。

她经手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家暴伤人案。

说来也是巧合,她只是去给妈妈买了爱吃的臭豆腐,旁边就窜出来一个人,把臭豆腐的摊主按在地上打。

她要买的臭豆腐洒了一地。

她上前制止了这一行为,把那个人男人拷到了公安局。

可是没用,男人只被关了几天就被放出去了,放出去以后,依旧对妻子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那是她经手的第一个案子,总是不太放心,时常关注着摊主的情况。

直到有人告诉她,摊主已经一个星期都没有出现了,她心生不妙,去了摊主的家里。

摊主家里没人,并且有一种腐臭的味道,她顾不得其他,踹开门,被屋里的场景刺激的当场呕了出来。

这是她第一次直面凶案现场。

小时候,她很喜欢看杀猪的场景,可这是不同的。

她封锁了现场,叫来了同事,死的是个男人。

死因是失血过多,死亡过程也很清晰,锐物击打头部,致使受害人晕厥,胸腹处又有多道伤口。

伤口的来源,是一把剪刀。

尽管不想,但她还是第一时间锁定了摊主为嫌疑人。

并且提供了摊主的信息,成功抓获了即将南下的摊主和其一双儿女。

被抓以后,摊主对杀人的事情供认不讳,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她的一双儿女,被送进了福利院。

结案以后,她心情有些郁郁,也有些自责,觉得是她对摊主的关注不够。

可同事告诉她,她做的很对。

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