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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子最先到的,她拎来了二斤牛肉,提了捆豆角。

丁大勇去接宋玉玲,这两口子一起回来的,拎了一兜在这个时代还挺稀罕的鲜玉米,还有两罐蜂蜜。

宋玉玲眼里还有点兴奋,跟丁果他们分享:“从黑市上买的。”

“鲜玉米可不多见。”蚊子道,“以前在农村的时候吃过煮玉米和烤玉米,回来城里就没再吃过。”

很少有人舍得掰鲜玉米吃,有吃的也多半是偷队里的。

但宋玉玲拎来的这些,蚊子猜测应该是自家种的:“这时候下头村里已经在忙秋收了吧,不可能有这么新鲜的玉米,很大可能是个人家里种的。”

还是种的比较晚的。

来源不重要,大家都有点馋煮玉米,乔婶忙腾出一个大锅,放到西院的厨房煮。

东院这边的厨房占满了。

裴澈还没回部队,他在厨房当主厨,丁大勇放下东西就自觉的去厨房帮忙了,也顺便再跟姐夫学两手,回头做给他媳妇儿吃。

宋玉玲知道丁果的走读下来了,她也有点不想继续住校,也申请了走读。

媳妇儿都不准备住校了,大勇自然也蠢蠢欲动。

丁果和宋玉玲知道他的学习情况,不太赞同,让他下学期再说,等期末考试时看看他的成绩,要是考的不错就允许他申请走读,要是考的不好,安稳在学校待着熏陶。

丁大勇顿时觉得面前一片黑暗,所以这位新晋大学生上课那是一点神都不敢走,听的无比认真。

丁大勇小声跟姐夫吐槽:“我从小学到初中上课从没这么认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