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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入口中嚼了两下,满意地眯起眼睛,好吃,太好吃了!

比岳红梅的手艺好。

真的,她不否认岳红梅厨艺不错,但裴澈做的红烧肉真比岳红梅做的还好吃。

入口即化,肥的部分肥而不腻,瘦的部分瘦而不柴,外层的肉皮火候也刚刚好,有点弹牙,不会过分软烂,调味上咸甜适中,好吃的不得了。

估计是某家国营饭店的大厨。

丁果一口红烧肉一口米饭,再来口解腻的凉拌黄瓜,吃了个肚子滚圆。

“耗子,你们这事儿办的确实漂亮。”

不光给她平替了一套这么好的房子,还安排了一位那么好的邻居,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厨艺居然也这么好。

可惜了!

她脸皮再厚也不好天天蹭饭,明天不能再这么办了。

不过裴澈……

这人谁啊?

没记得书里有这号人物。

书里有姓裴的吗?

丁果并不能记住书里所有的细枝末节。

而作者也只会对跟主角牵扯过多的角色着墨多一些。

书里配角很多,男女主身边有各种形形色色的过客,只要不在剧情中占主要地位,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

谁看书还会去记所有的配角角色?

所以思来想去没有头绪,便猜着应该是因为没在男女主身边,跟男女主没什么这那的牵扯,所以压根就没在书里出现吧。

吃饱喝足,丁果把餐具用热水烫洗干净,把食盒送了回去,这次没再放什么回礼,她也是有脸皮的人,没厚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