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黎沐漓发愣,乔一又开口:“漓漓,你知道我们是怎么相遇的吗”

“那天,我在餐厅等着上餐,我一回头就看见他站在光处对我笑”

“那一瞬间,我好像知道了心动是什么感觉。我感觉,我的爱情来了”

黎沐漓安静的听她讲,她眼里的光芒使她说不出任何阻拦的话。

“后来我天天去偶遇他,他在那里做兼职。看到我总是弯着唇角笑。时间长了,我们偶尔会搭话,顺理成章的加了联系方式”

“然后我知道了他在勤工俭学,他在硕博连读。我们每天会发早晚安,会分享日常”

“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上他了,我觉得他也喜欢我。有时候我们一起吃饭,他会帮我擦唇角的油渍。然后温温柔柔的对我说,姐姐你唇角有东西。但是却从不逾越”

“在我来例假的时候,他不会说多喝热水。会跑过来找到我,然后笑着跟我说:姐姐,我给你买了红糖水。”

“在我耍脾气的时候,他会笑着摸我的脑袋说,姐姐撒起娇来都这么可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的生活里都是他的影子。”

“漓漓,你知道的,我很喜欢那种叫我姐姐的小奶狗”

“所以,漓漓,我想追他。”

乔一一口气说了很多,使黎沐漓一时哑口无言。

她眼里的光芒太盛,说出来的话太甜腻。

换做是她,如果是傅宸晏那样对她,她也会缴械投降。

温柔的人,总是很难让人有抵抗力的。

可惜有的时候,偏偏温柔是装的,为达到目的而伪装。

她确信,霍凌是那种人。

但她不忍心说出口,也不知道如何说。

她不能说“一一,霍凌是个渣男,你不要喜欢他”。这样会被人当做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