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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是去了最繁华的街上,盯着寒风到处转悠找工作,但很多人嫌弃他年纪大,或者长相邋遢,不愿意要他。

其实明则仙身体是原本他自己的,只不过是穿过来的时候,被原书需要剧情设定稍微改造了一下,此刻他头发长的能过肩,胡子邋遢,因为没睡好眼下又青黑一片,再加上为了御寒而混搭的奇怪穿搭,怎么看都像是比流浪汉好一点的奇怪大叔。

明则仙一个人在外面晃到晚上,都没找到工作。

他又饿又冷,索性在大马路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夜幕降临,路灯一个个亮了起来,繁华的商城人流转着璀璨的光芒,人来人往,装修精致的奢侈品店的店面门口站着西装笔挺的店员,店内温暖带着甜香味的气息顺着飘到明则仙的身上,是好闻的香水味道。

明则仙晃了一下神,忽然面前出现一截漂亮白皙的手腕。

他微微一愣,下意识抬起头,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他面前走过。

那人右手叠戴着vca的紫玉髓手链和tiffany的手镯,白皙修长的手指握着一杯咖啡,和身边的人一起走向一家灯牌闪烁的酒吧,侧过脸说话时左耳上还打着一颗闪着光的钻石耳钉,在夜色下衬得他耳垂莹白如玉。

明则仙觉得那身影眼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余光看见他走进酒吧里,而酒吧门口正放着一个牌子,正在招侍应生。

有工作!

明则仙这下来精神了。

他站起身,快步跟上那人的脚步,走了进去。

陆兰妙和朋友走到酒吧门前,正向推门进去,但还未抬手,就看见酒把的落地窗前倒映出一个男人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