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来,蝙蝠侠的确是非常好的做哥谭市长的人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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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么提议了,也吓跑了看上去毫无这个概念想法的红罗宾,但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扔到脑后了。
而且蝙蝠侠的药的确很有效果,第三天早上起床时,我的右手臂已经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了。
没有疤痕,没有痒和疼。
虽然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三无药品,但药效还是不错的。
得说,不愧是蝙蝠侠出品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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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毒藤女的福,我怀疑现在全哥谭大学的人都认识我了。
哦,除了我,还有那两个倒霉蛋应该是被大家熟知了。
只是那两个倒霉蛋影响程度比较深,虽然伤口好得差不多了,但都还没出院,还得再观察一两天。
两相对比之下,我这个没两天就活蹦乱跳的,就成了众人心目中看热闹的重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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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喜欢看热闹的。哪个国人不爱看热闹啊!
但现在我自己成了热闹本身,我就不爱看了。
唉,现在我真的仿佛是被八百个放大镜放大着在看,一举一动都有人会分享给其他人,连偷偷逃课都不行了,每个人似乎都人手一份我的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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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帮人有这能力,哪里会混不好啊?哥谭都能改造成大都会的好么!
额……不过仔细想想,能在混乱的哥谭生存下来,这些人的确还是有点生存智慧在身上的,只是我给他们的压迫感完全比不上蝙蝠系和那些个反派,才让他们看起了热闹,吃起了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