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那些漠不关心的人终于抬起了眼,也开始关注我们之间的发展。

“如果你不会再上来的话,能不能把你的大衣给我?它看起来很不错。”他说。

我笑了一下,声音和布港地下的温度差不多,我说:“你就呆在这里,冷死吧。”

我讨厌流浪汉,虽然有很多影视作品都会展现主角对流浪汉的善意,但我不是主角,我就是那个流浪汉,我知道他们整体上有多恶毒,有多卑劣。

因为我就很恶毒,也很卑劣。

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

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不再理会,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

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他们与阳光互斥,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也成了他们的便利信道,但现在,它变成了我的便利。

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并不着急,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信道中,影响不到我,我心里有目的地。

——我心里有目的地。

迪克。

迪克·格雷森。

理乍得·格雷森。

夜翼。

他是我的。

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

朝着一个方向延伸。

我跟着电缆走,很快,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它们并在一起,一起指向一个方向。

我旧公寓的地下,那些非人类生物聚集的地方。

要监控一个城市,甚至两个城市,仅靠一台计算机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现。

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视线足够隐蔽,否则会打扰到我那喜欢在高空跳舞的恋人。

我坐到了椅子上,很可惜,这里因为要不中断地运行,温度和湿度又比较高,实在是不适合把罗宾团团们放在计算机旁边。要不然我就可以被罗宾团团们围着看它们的本体了。

泛光的电子屏照亮了黑暗中的我,我擅长在人群中找到迪克的身影,他现在正在——星辰实验室。

我喜欢那个实验室,不仅是我能经常进去里面拿一些小众好物,还因为它也算是我和迪克认识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