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直接提速,想将车开往警察局。

但我哥也不是吃素的,他在罗宾跳进车子里和前排的两个人打起来后就直接跳车离开了,带着雇主要的东西。

噢,至于我?

我在摄像头后面,我隔着屏幕看他。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他。

那种非常不讲道理的追踪与非常不讲道理的暴力,制服我们的临时工作夥伴如闲庭散步般游刃有余。

我很难向你解释那时候我是什麽感觉,如果说是一见钟情那还好,但也不算,那只能算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事情还没完,警察在他跳进车子里后终于赶到,一大堆警车围着我们的车,直接封锁了罗宾想跳出去追我哥的想法。

他只能刹车,然后举着双手下车,一群警察躲在警车的掩体后,用枪指着他,但他还是那麽从容自信,说:“你们来得不算好,再早点来或者再迟点来都比现在好,但我就先不陪你们处理后面的事了。”

然后他就当众消失了。

这才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种带秩序外的暴力,但暴力是为了秩序,被秩序不容,又为秩序所用。

好有效率,好厉害,好笨。

我坐在旧公寓地下室的沙发上,再次重温当年相遇时的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