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我为什麽知道。

不宜交浅言深,我暂时保持我的神秘感吧。

如果好奇这个计划,那我可以略作说明。

首先是监视布港警校,一般警察新入职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迪克来到警校的时候就是我计划开始的时候。

他的成绩很容易拿到,是毫无疑问的优秀,就在他快毕业时,让我的人去找我上司,暗示可以开始卧底行动了,再暗示需要市警协助调查本地帮派。

因为无论如何,卧底都要从本地入手,而布港警察与本地帮派联系紧密,让我上司选,那肯定给我选一个新生,迪克是最合适的人选——没有几个外地人会想不开来布港当警察,除了他。

所以才会有一开始见面的时候,迪克和我说让我扮演一个从哥谭逃来的会计的事。

不怪他,是我一开始就误导了市警。

然后是货厢女尸案件。

我一开始就知道它的一些细节,带迪克去工人酒吧是因为最近这一个案件让人印象深刻,他如果问得出来,那工人们说的大概率会是这个案件,如果不是,那我会帮他们说。

17具尸体和大量违禁品走私足以激起迪克的怒火,足以让他全身心投入卧底行动之中。

他不会犹豫的,我不会给他犹豫的机会,从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

然后是看似喝醉酒的求婚。

已经确定他不会因为我的个人感情问题拒绝卧底行动,那我当然可以放心表达我的感情,他已经走不了了,不是因为我,是因为他是个见不得别人被伤害的好人。

唯一的意外是他居然那麽快就接受和我在一起。

真是让我心喜。

再接下来是范纳弗,对它动手,一方面是因为它确实黑料多,另一方面是它停工的工程太多了,我不想一出门就看到一堆停工的建筑,布港已经够烂了,它还要死赖着让布港更烂。

再者,它跟我的业务有点重合了——洗钱。

这点是我没和迪克说的,但也不难想到,因为它都参与走私了,还缺洗钱这一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