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丝对加入这些讨论毫无兴趣,又用力揉了揉眼睛,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对她来说,如果回到过去让她当学生最苦恼的事情,既不是堆积如山的课业,也不是令人头疼的考试,而是一周有五天都要早起。
这与她曾经作为实验狗的生活大不相同,那时项目忙起来大家都通宵达旦,变身夜猫子,根本不需要睡眠;项目闲下来时,顶头老板自己带头玩消失,下面的人自然也能随意安排时间。
罗丝越想越怀念,忍不住将头磕在面前的木桌边缘,打算趁着早餐时间再眯上一会儿。
“嘿!罗丝,你是喜欢布斯巴顿还是德姆斯特朗?”迷迷糊糊间,罗丝感觉有人大力推了她一把,她猛地惊醒,还以为自己直接睡到了上课时间,心中一惊,脱口而出,“什么?”
她随即睁大眼睛,慌张地左右环视一圈,这才发现自己还在礼堂里。
桌面上陶壶里的牛奶正冒着袅袅热气,巨大的餐盘里整齐地堆叠着青苹果、橙子、香蕉等新鲜水果,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原来还在早餐时间。
“我刚刚在问你,布斯巴顿和德姆斯特朗你更喜欢哪个?”这时,罗丝看清了,原来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她身边的金发小少爷德拉科·马尔福。
看着德拉科那张漂亮的脸蛋,罗丝被打扰补觉的怨气稍稍消解了一些。
她默不作声地拿过奶壶,倒进自己面前的空杯子里,又取了一份鸡蛋培根三明治,不紧不慢地说道,“我都不喜欢。德姆斯特朗在北欧,那里太冷了!而布斯巴顿,女生太多的地方总是麻烦过多。况且我也没有去学法语和斯拉夫语系的打算。”
德拉科得意地扬了扬下巴,瞧了一眼正在喝牛奶的罗丝,炫耀道,“我倒是会法语和一些俄语。不过你可能不知道,我爸爸当初就想让我去德姆斯特朗,不过我妈妈觉得那里太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