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他真的只是路过碰巧,被卷入这场纷扰啊!

这样的恭维,可太超过了!他还只是只柔弱可欺的史莱姆啊!

眼看青年还想说些什么,利姆露连忙翻了翻自己的胃袋,找出之前不小心买多的金疮药递给青年。

“别的暂且不提,你还是先处理一下伤口吧?把药膏涂到伤口处就好了。”

他一开始就注意到青年的手心被扎得血肉模糊了。

系统商城的金疮药效果虽然不知怎样,包装却算得上精美,精致小巧的青花瓷罐里满满当当地装着雪白的药膏,还未打开盖子便已经能嗅到那抹若有似无的草药清香,青年不用猜都知道,此药绝非凡品。

他印象里的药还只是长老们用一口大锅和乱七八糟的草药熬制而成的黑糊糊,颜色黝黑不说,气味也是难言的酸涩,哪里见过这样的“药”?

“大人!” 青年小心翼翼接过伤药,感动到热泪盈眶,“如此珍贵的伤药,怎能轻易用在我身上呢。”

额……其实并不是很珍贵……

算了,这种时候还是不要过多解释了,这个人类对他的误会已经够大了。

“嘛,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我的名字是利姆露,身后的独角魔狼是我的伙伴盖尔先生。”

利姆露希望互换名字能把他们的距离拉进一点,至少不要这样肉麻地看着他了。

很可惜,眼前的人类好像已经被完全折服了,不假思索地高呼——

“利姆露大人!”

……

起到完全相反的作用呢。

守在利姆露身后s幕布的盖尔看着这一幕,外表严肃庄重,内心乐不可支。

对利姆露忠心耿耿是一回事,喜欢看利姆露的笑话又是另一回事。

他可是早就摸透这只史莱姆的性格了,实力强大,成长迅速,潜力无限,但完全没有魔神心高气傲的架子,反而格外随和,与他相比,连怠惰沉稳的岩属性魔神摩拉克斯都性格显得刚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