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我他们聊了什么,主要是他们聊的事情我也不太听得懂,就突出一个花瓶的作用。
等他们聊完,我脸上的微笑都要僵硬了。
“有些无聊?”提姆看着我放空的眼睛。
“是有点”
主要是站太久了,穿着小高跟的脚有点酸,我还不好意思当着别人面晃来晃去换脚站。
“刚才那位是哥谭近些年崛起的新贵。”提姆说。
“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忽然说这个话题,但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
“哥谭本地人?”我问。
“不,是一位珍惜的外地人。”提姆说。
哦吼,那就更有意思了。
5
哥谭,一个几乎把自己混成了飞地的城市,其中的混乱及水深,有时候连世世代代生活在哥谭的本地人都不一定全然了解。
但是刚才那一位先生,不仅年轻,还迅速地在哥谭这个人才济济的城市里杀出了一条血路,成就了一番事业。
虽然说从结果推倒过于草率,但一些在别的城市很正常的事,在哥谭发生,那就是不正常。
这位塞缪尔先生,不是天才,就是变态。大概率两者都是。
“所以,这就是你今晚的目标?”我看着他。
“是,也不是。”提姆说。
“哦?”我挑眉,看着提姆。心里盘算着,到底要不要刨根问底。
而就在这时,门口传来喧哗。我们俩下意思齐齐朝着门口的方向看去。
“韦恩先生?”
“是韦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