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时候生活在城西,城西最不缺的,就是“爱情”,为爱辍学的小姑娘跟着小混混住在廉价的城中村里,三五两年,就变成了城中村里最常见的那种女人,身上死气沉沉,刻薄且尖酸,再也在她们身上看不到所谓的爱情。
这绝非个例,城中村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任何所谓高尚的情愫进去,都会变成一团糟的牵扯而已。
所以方越觉得自己不相信爱情会降临自己身上,他不相信自己喜欢的人也会喜欢自己。
但是眼前站着的人,和他略带期盼的神色却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
方越斟酌良久,缓慢开口,“我,我知道你很久了,在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时候,我会不停收集有关你的所有事儿,我会看实验的论坛,我会保存你每张照片,我会把你每次成绩写在黑板上”
方越指了指他们身侧的黑板,面色有些羞恼。
剖析自己如此难堪的一面,很少有人能坦然对之,方越自己也做不到。
“我说这些,是想让你知道,我可能并非我面上所表现得那般,我有嫉妒心,我嫉妒你能每一次都凌驾我之上,我妄想跟上你,超过你我以前,真的很嫉妒你。”方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告诉傅岑自己是个多么差劲的人?好打消傅岑对自己的念头?
但他心里绝不是想打消傅岑对自己的念头,虽然面对傅岑突然的表白,他异常惶恐,但惶恐过后的惊喜不是假的。
那说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呢?
大概是想,告诉傅岑自己所有几近龌龊的“行为”和“想法”,让傅岑不至于“上当受骗”,若傅岑依旧喜欢自己,那将是他的莫大荣幸。
“但这些都不影响我可以喜欢你,况且,跟上我这个事儿,你一直完成得很好。”傅岑往前迈了一步,“至于超过我你大可以把我们两个之间的较量看作一场比赛,你尽力为之,我也自然会奉陪到底。”
傅岑用小指尖勾了勾方越的手背,眨了眨眼睛,用一种几乎笃定的语气说:“你也喜欢我。”
方越看着他的指尖,沉默点头。
“我们在一起吧。”傅岑抱住了方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