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晨光微晞,透过细细密密的柏树叶洒了一地,一些亮白的光点直接落在了傅岑的脸上。
傅岑侧脸被光晕勾勒出一个形状,高挺的鼻梁最得阳光的青睐,在鼻尖晕染出一抹红影。
傅岑长得好看,这好像已经是他那么多优点中最不值一提的。
但是此时此刻,方越才意识到,长得好看才不是不值一提,这么好看真的要人命的。
傅岑好像脱去了一层壳,在这个早上突然展现出美玉的本质。
方越僵硬地扭过自己的脖子,一字一顿,“就是,那么晚,你出去做什么啊?”
“哦,我去跑步。”
“大晚上跑步?”即使已经知道答案,方越仍表现得很疑惑。
他能不知道傅岑晚上跑步?他甚至连傅岑跑步跑几圈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习惯了。”傅岑说,然后问,“你平时什么时候跑啊?”
“啊?”方越一懵。
傅岑骑速慢下来,“你上回那个跑步速度要说你平时不练的,我根本不信!”
方越有些慌张,只好随口胡诌,“有时间就跑,也没刻意去练。”
“那你很厉害,要是系统训练了说不定可以去跑马拉松。”傅岑不吝夸奖。
“哦。”
傅岑见方越的态度不咸不淡,换了个话题说:“我昨晚去跑步的时候刚好想着你家就在我的必经之路上,一抬头就看到你了,挺巧的哈哈。”
傅岑是路过方越家的时候,想看看方越在不在,结果方越还真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