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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这么可爱,他没了荀遇可怎么办呢。

顾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对荀遇起的坏心思,也许在几百年前第一次见面就想要将小狗带到身边养着时,他就已经开始图谋不轨了。

现在想想他的这种想法其实早就有迹可循。

丛林法则下,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在激烈的竞争中顾琅从来都要比其他人做的更好,他永远快人一步,永远在竞争中保持着有利地位,是当之无愧的丛林之王。

在别的丛林之王在想什么称霸壮大队伍时,顾琅每天在想什么呢,他在想要做什么能把小狗养的更胖一点。

今天准备学人类给肉撒调料,把肉做的香喷喷一点,小狗更爱吃,明天准备给小狗做人类玩具,小狗爱玩……

满心满眼都是小狗。

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种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他的感觉竟然叫喜欢。

他还以为那是兄弟情。

他头一次发现自己对荀遇的感情竟然是喜欢时,还是某年春季,小狗到了发情期,难受得紧,顾琅将他放到自己背上,荀遇忍不住身体欲望,开始在他的背上拱啊拱,用自己的身体来蹭他。

哼哼唧唧的发情小狗让他想一口将他吃掉。

可爱……

喜欢……

当时顾琅满心都是跟今天一样的想法,他知道自己完了,作为兄长,他竟然会对自己的弟弟产生这种不应该的想法。

可他还是把“喜欢”这个词在心里反复咀嚼了好久,像是个变态一样,越觉得不可能,就越要饮鸩止渴。

喜欢的那种感觉很美好,像是夏天树上的红果,一口下去爆汁,甜丝丝黏腻腻的,唇齿间都是香甜的味道。

顾琅感到很惊讶,竟然会有这么一个美好的词,让人想着便是甜的,仿佛做了个美梦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