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坏,乱砍乱伐让小狗无家可归。小狗好,小狗偷衣服还要把厚的保暖衣物留给人类。

过了十几分钟后,两个草丛里的人完事准备穿衣服时,男人叫道:“见鬼,我的外套和裤子呢?”

“那可是昨天我为了登山新买的冲锋衣和裤子啊。”

两人一起脱的衣服,刚才又没有人来,还真是如男人说的那般见了鬼。

恰好此地刮起风,风在树叶中穿过,发出一种诡异的沙沙声,两人对视一眼,男人也不管自己有没有穿外套和外裤,起来兜上自己的粉红色棉裤就朝山下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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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公里外,顾琅驱车前往之前的狼族活动区域,那里是荀遇最可能去的地方。

顾琅眼睛尖,在半路上看到一只熟悉乌鸦的背影,只见它正小心翼翼得捋着自己的毛,一脸心疼嘎嘎道:

“可怜我美丽的羽毛,都被狗千千那只小狗给弄坏了。”

从乌鸦嘴里得到熟悉的名字,顾琅停下汽车,走下山伸出手按住了乌鸦的尾羽。

乌鸦捋着捋着就捋不动了,一扭头竟然看见了一张人类的脸,吓得它嘎嘎大叫道:

“嘎嘎嘎——”

“很吵,别叫。”

“问你,你见过千千了?”

乌鸦一惊:“你是什么人,你怎么知道千千的,我才不要告诉你这个人类。”

鸟类都很聒噪,顾琅嫌吵,平日里从来都不会主动跟它们搭话。

这次他揉了揉眉心,也不多做解释,只是将按住乌鸦的胳膊幻化成狼爪。

乌鸦见此情况,看着熟悉的狼爪羽毛微微炸开,这个人类竟然是狼王!

狗千千那只小狗它敢惹,狼王它可惹不起,它立刻道:

“您竟然是狼王嘎嘎嘎——真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了,您刚才问千千啊,千千刚走,说是下山寻您去了。”

又来迟了一步,顾琅皱起眉问:“从哪里走的?”

乌鸦给他指路,直到顾琅的背影走远,它才猛然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