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丫,可不能惯着他。”
这孩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闹着要去学堂。
束脩多贵啊。
哪怕她现在给人洗衣服,接点缝缝补补的绣活儿,也帮着丫丫一起挑拣草药,也只不过是手里稍微有点余钱,能保证吃穿不缺罢了。
这些年一直住在丫丫这里,得到她的收留,小青心里一直憋着一股愧疚。
人家帮你是情分,嘴上不提,但自个儿心里要有数,不能得寸进尺。
所以小青才不想儿子那么不懂事,提要去上学的要求。
菲林对小青道。
“想去读书有志气本是好事,便让他去吧。”
臭蛋听到家里最有权威的丫丫姨支持自己去读书,立刻光着脚丫子在地上跑了起来。
“我能去读书咯!”
他打小就内敛,显得文静,这还是头一次这么情绪外露,开心到像个皮小子。
菲林是做了决定,就会很快去执行的人。
第二日,她就去打听四周的私塾,找到了一个郑夫子,送臭蛋过去。
打听了要送五两银子的束脩后,小青知道了就被吓到去阻拦。
“这么多银子,哪里值当送个毛孩子去读书。”
反正人怎么都能活下去。何必去费这个钱。
那是高门子弟家的人,才能去做的事儿,他们这情况,如何供得起孩子去读书。
小青自小就被抛弃,当过流浪的乞丐,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不愿意费这个钱。
菲林听了劝说她。
“钱财这种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花了就花了。若是臭蛋来日真能学有所成,哪怕以后当个账房先生,日子过得也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