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斗智的好运动?」
「听起来好像是种很聪明的运动呢。」
「哼,有什么难的,不就是把球打出去吗?叫三岁小孩来都可以。」
太子丢下可乐,觉得庄晓敬小题大做,因为提到聪明这两个字,他就浑身不对劲,反正有敌人就打才是王道,管他聪不聪明,打就对了。
庄晓敬决定用身教会比较快,太子这种人,是用身体比用脑子学更快的人。
他递给太子一根球棒,指示他站在打击位置上,他的手还不太有力气,但是应付太子这种瞧不起棒球的外行人,应该还绰绰有余,
太子的个性向来急躁,已经受不了的先挥棒了好几次,庄晓敬深深的吸口气,让肺里面充满了氧气,抬起手准备将球投出,他的指滑球已经没有威力,球速过慢,练棒球到一定程度的人应该都能打到他的球。
但是这种球有点刁钻,对付外行人最有用,他们看到的是球直直飞来,但是一挥棒时,球会忽然往下偏,造成挥棒落空。
球被甩出他的手臂,球速迷慢了,球威不再,但是握着球的触感戚却再一次震动了他的心。
以前他总是认为理所当然,毫不在乎的挥霍自己的天赋。
直到失去了这天赋,他才明白自己的手臂曾是上天的祝福,就像父母也是上天赐与他的,他却失去了。
他以前常和妈妈顶嘴、吵架,有时会气妈妈乱动他房间的东西,还气她把他一件比较贵的牛仔裤洗得褪色,而且妈妈真的不懂什么叫流行,居然把他的破洞牛仔裤缝起来,说什么穿破衣服出去很难看,害他那天气得甩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