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有一个很大的落地窗,
下面的榻榻米上铺着厚厚的软羊毛垫子。
午后的阳光照进来,让每一根卷起的羊毛都在发光。
男孩就坐在金光闪闪的羊毛垫子上,像是沉浸在阳光里的精灵。
陆纵探进卧室,看到这一幕,立刻被吸引住目光。
他拿起手机,让镜头和相册里填满元溪的身影。
陆纵没有上前打扰,静静地站在旁边拍照。
镜头下的元溪实在太可爱了,让他眼角眉梢都浮现出笑意。
以前真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觉得元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傻子。
懂德语,会画画,怎么可能是傻子?
陆纵暗恨自己有眼无珠,差点错过这么优秀的小宝贝。
站在门口看够以后,他才抬步走过去。
走到落地窗前,他发现元溪正在看一本英文书,眼神格外专注。
陆纵在他身边坐下,抬手捏了捏元溪粉嫩的小耳朵。
元溪躲避着,回头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
“溪溪,你在干什么?”
陆纵不动声色的靠过去,把小宝贝圈在怀里。
手臂和胸膛没有贴过去,保持着些许距离。
“在看书。”
元溪很小声的说着,身体朝旁边挪。
虽然陆纵没碰到他,但男人身上清新的薄荷味一波一波往他鼻子里钻,让他热的厉害。
元溪也说不清楚是哪里热,反正就是感觉浑身难受,特别是心口的位置。
很像是被以前养过的小猫挠了一样,又酥又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