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程放暗自焦灼的时候,卧室的门打开了。

陆则从里面走出来。

程放一眼看过去,心底冒出一声“卧槽”。

他眼睛都直了,视线黏在陆则身上怎么都无法收回。

这……

这男人也太帅了吧!

陆则穿着浅色风衣,内搭一件白色衬衫,一如既往的金丝边眼镜。

很简单的装扮,但穿在他身上就显得特别有魅力。

程放的视线逐渐变得疑惑,

怎么以前没觉得陆则这么帅?

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程放的注意力全放在陆则的装扮上,出门去见二哥,需要穿成这样吗?

这是打算找机会招蜂引蝶?

程放心底刺刺挠挠,像是被猫挠了。

在陆则走近以后,嗤笑出声:“陆少爷,你打扮成这样是去办事呢?还是去相亲呢?”

陆则用看傻 逼一样的眼神看着他:“我穿乞丐服过去顺便让我二哥再接济我一下?没事多用用脑子。”

程放梗着脖子:“那你也不用穿成这样。”

“我穿什么样关你屁事。”

陆则冷冷道:“不愿意跟着你就给我滚蛋。”

程放亦步亦趋的跟着他:“你让我滚我就滚,我不要面子的吗?我就跟着你,你去哪里我就跟到哪里,你别想甩开我。”

陆则回头看向他,幽冷的镜片后面闪过嘲讽的笑意:“我让你跟着,我只当你是我身后的哈巴狗。有狗愿意对我摇尾巴,非要跟在我屁股后面,我自然不会和狗斤斤计较。”

“你说谁是哈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