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她所料,文时以愣了愣,神色凝滞。
她是怎么又把这伤人的话给堂而皇之地重复了一遍呢。
“但是就算他们能把我送到天上,我也不要他们,我只要你,我就要你。”
她骨碌着重新坐起来,一如既往喜欢往他腿上爬。
笔记本电脑被丢在床边,她坐过来的时候,嫌弃碍事,还踢了一脚。
“你说什么?”文时以被她搞得糊涂,实在不敢确定她的心意。
“我说,我不要他们,我只要你。”丛一坐在他腿上,又重复了一次。
这世间,好皮相总是易得。
在港岛,她什么长得好的男人没见过。
但,没有一个人,能给她文时以给予她的安全感。
只有皮相的臭男人怎么能和强大温柔的daddy相比。
她发誓,她从来没有因为这处手伤嫌弃过他。
他太好了,她实在是找不到可以攻击他的点,有点口不择言罢了。
谁让他总是,总是这样毫无波澜,温泉水一般。
“你可别想多了,你的手很漂亮,手指也漂亮,我很喜欢,那天,不过是开个玩笑而已。”
她强行圆着自己的话,一边说一边将他的手捧在他们之间,看着那一片疤,她不动声色好久,又抬眼看看他,见他不肯说话,像是生怕他会不信她一样,低头轻轻吻了吻。
其实她说的也是实话,文时以的手确实生得好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皮肤白皙。
倘若没有那场火
温热的触感落在皮肤上,他下意识皱着眉往后抽离,但她不肯。
这是她第二次,吻他的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