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混乱之中,他的目光与那头的壮汉有短暂的交汇。两人先前还是针尖对麦芒,现在却已各自从对方的眼神中瞧出了慌乱。
尤其是那头上带伤的男人。明明,被严办的人不是他,反而该说他是被庇护的一方,但他的脸上不见任何一点喜色。
他能感觉得到!在这三方官吏会面的短暂交流与做出定论之间,所谓的事实根本一点都不重要,就连他这个“受害者”也不重要。
真正重要的人是他的主家,而他充其量也就是个有所归属的物品而已。
与他起冲突的人……不是因为打了人而要遭到惩戒,是因为他打碎了贵人的器物,于是要被拿办作为一个典型,用来震慑旁人!
那壮汉虽没听清楚长衫男人和官员之间的咬耳朵,但也隐约猜到了什么,当即一声怒喝,奋起挣脱了抓住他的两名衙役,猛地撞开了一张木桌,朝着一个方向奔逃了出去。
被驳了面子的官吏顿时怒喝:“拒捕而逃,罪加一等,还不将人拿下。”
可下一刻,逃命的刁民还未抓住,他就见到一柄长刀拦在了他的从吏跟前,将那壮汉挡在了后头。一道阴狠凶悍的目光也已紧紧盯住了他。从吏骇了一跳,脚步也随之一停,这抓捕的场面静止了下来。
不等他再度开口,已有一只手搭在了那年轻人的肩头,示意他退开两步。
在这年轻人的后头,正露出了一张淡漠而肃杀的面容,“那麽官吏不通律令,又该当罪加几等呢?”
“我大应初立,律法仍从泰始律,看来这其中,还有令人依照人情严办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