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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七零年代,原主王茉莉,是王家村村长的女儿。她有两个哥哥,父母兄长对她宠爱有加,她自己干活也是一把好手,父母虽宠她,但是母亲也知道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姑娘可不好说婆家,而且会做是一回事,做不做是另一回事。

他们村里每年都会有知青过来,而其中有位男知青和其他人都不一样。

其他人干活都会弄的邋里邋遢,一身汗不说,裤腿也都是泥,赵家伟却永远都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休息时候还会翻着一本书。

王茉莉觉得这才是一个读书人的样子啊,就和初中老师说的,不为五斗米折腰。

王茉莉很欣赏他,但也只是欣赏。

有次王茉莉下工回家,正走着,赵家伟在后面叫住了她。

说想借一下她家的自行车,要去镇上。他们村有自行车的人家不多,她们家刚好有一辆自行车,因为王茉莉对他印象不错,就答应去问一下。

自行车是她们家重要的大物件,可不是她想借就能借的。

王茉莉和父亲说了一下,又帮忙说了几句好话,村长答应了。

王茉莉把自行车推出来借给了赵家伟。

赵家伟回来时带了一点点心说是谢礼。

村长说过不能随便接受知青的东西,不然吃人手短,要是有点事,村长就不好办事了。

王茉莉没有接受点心,这时候的点心也不便宜,赵知青工分赚的并不多,自己当然不能吃他东西。

赵知青却非要感谢她,王茉莉只好说要不把书借给她看看,就当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