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辞不用说,至少在买房子的时候应该就见过了,或许更早。
还有周向瑾,他想到昨天在大堂见到的人,昨天他下了飞机就去了平层,刚进到大堂,就看到他抱着花提着东西在跟大堂管家交涉。
他们这一行人声势浩大,还有搬家公司的来来往往,惹得他也看了好几眼。
周向瑾是华闻小老板,他们在不少场合遇到过,幸好他那会儿刚从机场出来,穿戴严实,周向瑾只是看了两眼就没再注意,估计是没认出来。
上电梯的时候他还在想,没认出来挺好,省了很多不必要的寒暄。
直到家里收拾齐整,只剩下他自己的时候,他才突然想到,周向瑾来这里干什么?还拿了堆东西,还有花…
几乎是瞬间,他就想到楼上的小邻居,看来周向瑾也见过他的邻居了。想来也是,都从京市跑到沪市了,这么久还没见到也说不过去。
他琢磨来琢磨去,都不想落于人后太多,也不是想跟邻居怎么样,就是,不想看到她跟别人谈恋爱。
一想到她跟周向瑾或者沈辞亲亲热热的在一起,他就不想再往下想了。
他知道他可能对小邻居也有些不能明说的想法,但是他这个身份,真的下定决心跟一个人更进一步,造成的影响太大了,他不得不慎重。
粉丝的爱是把双刃剑,能把他送到高处,也能伤害他在乎的人。
小邻居现在刚起步,他现在没办法明面上参与他们的争夺,那是伤害她,也会把她推给那两个。
他的邻居娇艳欲滴,引来多少明里暗里的觊觎,周向瑾他还可以安慰自己,那就是个胸无点墨的草包。但是沈辞,他真的想不到会有什么女生会对那样的人不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