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ven的店员都说了,他们可以承诺“三包”!
什么是“三包”,甚至客人们一开始没人明白,还是店员们一个个耐心解释之后才知道,是包修、包换、包退!
简单来说,七天内没穿没洗没弄脏,不影响ven二次销售,就可以无理由退货。
如果ven的衣服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或者退货退款。
买回家一两个月之内,只要不是人为损坏,出现开线、扣子掉了、拉链损坏之类的毛病,统统都可以送到ven来,免费修复!
ven的礼物袋里就塞着“三包卡”,这就是凭证。
店员们嘱咐千万不可以弄丢,和衣服上的水洗标一样,都是衣服的“身份证明”!
此时,距离国内第一部 《消费者权益法》面世还有足足八年时间。
而后世广为人知的“三包”政策,也是从《消费者法》落地开始,才不断更新完善。
有了这一层保障,那些担心拿回家以后就没人负责,自己吃哑巴亏的客人,也敞开了手脚,加入了买买买大军。
这是宋明瑜给“ven”设定计划中的最后一环。
环环相扣,从服装本身,到专卖店,到工作人员,再到广告营销。
这一套组合拳,在1985年横空出世,对于这年头的商家品牌来说,无异于他们才打出一张梅花三,ven就直接丢了大小鬼。
王炸!
……
店里忙得脚不沾地,连喝口水的工夫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