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杏色的鞋,昂贵汽车里也铺着一瞧就价值斐然的纯白色毛毯。
云朵一样的她与毛毯间,偏偏稀稀落落开着一朵污遭的泥花。
像什么纯洁的被染污了。
那团泥水大喇喇刺着李竟成的眼。
他看不出那是什么材质的毛绒,可也大概知晓只有极贵的东西才配得上这一台车,和这样的车牌。
只是开车的人,和坐车的人,看起来谁都没有在意那名贵的物事被弄脏。
西装笔挺的男人关上车门,也轻而易举阻断了李竟成窥探的视线。
温言坐在里面,算是和毛毯一样极贵的事物么?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和他之间,竟然有了云泥之别?
李竟成眼神逐渐变得阴鹜。
他心里有点儿不舒服。
其实要说他有多喜欢温言,那不至于,更多的应该说是欣赏。
欣赏她的容貌,她的能力,欣赏她比自己高一线进京大的事实。他是个喜欢挑战的人,所以温言走在他的前面,让他兴奋,让他激动,也让他有了追逐和征服的目标。
他从小就是大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一路顺风顺水高考、出国,读研读博再到回到京大任职。
这么多年,他只输过一次,那就是在进校任职这件事上,输给了温言。
如今温言已经转成正式教职工身份,而他还在试用期。
她像一座高山一样伫立在他这个从前的天之骄子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