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此时此刻,他只是沉默着,望着尾戒忽然想起它的前主人。

是的,很遗憾这枚戒指与他并非天生的共生关系,它曾经属于他的上司,刘先生。

他曾经也是有上司的,他曾经是做过下属的,现在说出来似乎是件很令人讶异的事情。

浸兰的成立并非一帆风顺,它的前身属于港市一家大型博彩集团,专门处理个人乃至对公债务账目。

他二十多岁时结束学业,靠着曾经在华尔街做空货币积累的资本回港,因为年轻气盛,又急于为父母报仇,吃了他叔叔的大亏,一切似乎回了原点。

幸而最后得刘先生赏识。

他曾看过报纸上关于自己的评价,说他杀兄弑叔,说他恩将仇报,说刘先生引狼入室,被吞并了家业。

说浸兰会是踏着救命恩人尸骸上来的,他合该下地狱。

他从来没有辩白。

这些于他而言从来不是耻辱,也从未将它们当作荣耀荣耀,而是他登上高台的必经之路。

她那时还不认识他时大概是看到过的,那时一定觉得他是个毫无原则、烂到底里污泥里的烂人。

如今后悔,当初合该封了那些媒体的嘴。

“在你眼中,我是否一无是处?”他忽然问。

何棠还在脑子里盘算着是否要和他讲条件,盘算着爸爸要多久才能痊愈,她是否有时间给自己留后路。

不想,就听见他开口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