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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傅周烬刚才吃的肉,正是那个人的。

苏挽挽拧眉。

那场火那么大,森林里的任何动植物都无一幸免,更别说是鸵鸟。

当时傅周烬濒临死亡,才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后来他们成功找到出口,眼见就要胜利,对方却突然反悔,开枪要杀掉老大,拿下第一名次。”

“那最后是谁赢了?”

“老大反杀了他。”玛莎顿了顿,“那次任务老大虽然赢了,可这件事给他造成不小的心理阴影,导致他一直不敢吃鸵鸟肉。”

听说鸵鸟肉和人肉口感是最相似的,所以那个人才谎称是鸵鸟肉,目的是为了让傅周烬先吃试毒。

后来见傅周烬吃了没事,那个成员才敢下口。

好歹毒的一个人。

苏挽挽愤愤地想着,无比内疚:“我真的不知道他曾经历过这种事。”

怪不得上次傅时则说傅周烬不喜欢吃鸵鸟肉,她见他吃得也挺好的,以为只是个人口味而已。

没想到是因为这个原因。

玛莎把她送回房间,顺便把自己研制的祛疤膏给她:“过两天你就要回去了,这个药膏你都拿着,回去后记得每天涂,不出两个月,腿上的疤痕就能彻底消掉。”

“嗯,谢谢玛莎姐姐。”

“这是老大给我布置的任务,我要是不好好完成,把你这伤疤搞掉,我高低又得跑几百公里。”

想起这段时间和他们的相处,苏挽挽很疑惑:“他对你们很严格吗?”

“何止严格,在训练上,老大简直就是一个变态!”

玛莎疯狂朝她吐苦水。

“可是刚刚,你们一起吃饭的氛围还挺好的。”苏挽挽努力为傅周烬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