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浓便幽幽道:“想必大少爷对我们的来历也是很清楚的,我们一家子初来乍到,没个认识的人,也不知市场物价如何,若是不先让人去打探一番,如何做买卖?”

“那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

“那日集市上,不巧就有人想要以我家的马,来赚取大少爷的银钱,既是做生意,何苦让中间人赚了好处,因而我才让家中子侄去集市上散播消息的!”

“那若是我不买呢?”

“您不买其实也没关系的,但您已经看过了,多少会对他们有些震慑作用,不用担心他们做的太过!”

荣景怔怔看着她,合着那日不管自己买或是不买,只要去他们跟前晃一圈,他们都能得些好处的。

当然,好处远不止如此,顾念浓那会心里盘算着,要是荣景不买,她也得拿着马被荣景挑过的噱头说事。

名人效应嘛!

不然为啥都喜欢重金和那些名人合影留念。

“那你告诉我,一个铺子明明地段不错,所售物品也极好,价格也相宜,为何就是无人光顾?”荣景追问。

荣景喜欢做生意,但城主府显然是没人教他这个的,他曾经和善于做生意的栗特胡人来往,想要向他们取经。

天生就是生意人的栗特胡人,跟他推心置腹把酒言欢之后,成功从他手里坑走了大笔银钱,结果当然是啥也没学到。

若是换个人,自此就对生意人恨之入骨,不屑与之来往了。

偏荣景不一样,他就觉得一定是自己学艺不精,才被人坑骗,反而越挫越勇,励志有一天,要翻过金微山,将生意做到栗特胡人的老家去一雪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