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认知里,林深要是真的喜欢宁玉,至少要一蹶不振好几天时间。
“我不是来玩的,只是路过这里,顺道进来看一些东西。”
宁继嗤笑:“你能到这里来看什么?”
“我和她曾经一起在这里认养了一些树苗,今天找时间来看几眼。你身后的那棵就是我们认养的。”
听着林深的话,宁继转头看树苗,只见树苗前的牌子上写着“the first”,花式的英文写法与景点格格不入,却有种微妙的美感。
从这几个字母的字里行间,宁继竟能看出些许写字者曼妙的心情。
林深见状提醒:“牌子上的字是我写的。”
他本来想写“the first tiacy”的,译为第一次亲密关系。只是这么写容易引起游客的误会,故而仅写了前两个单词。
宁玉早就把树苗的取名权全都交给了他,而他也会在取名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一点小心思。
他这些天来给树苗取的名字,统统都是他和宁玉一起经历过的事。旁人看不懂,只有他们能看懂。
他本来想找个时机告诉宁玉的,可惜到今天还没有等到机会。
除了他和宁玉,没人知道牌子上零星几个字或者单词的含义,只以为是别人瞎取的名。
可是……所有来过雨烟巷的游客都会看到这些牌子,看到他们共同经历过的事,仿佛所有人都见证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这何尝不是一种顶级浪漫呢?
这棵树苗的地理位置极好,处在通往某小巷子的路口,但凡经过这里的游客大多都会被它吸引,在心里揣摩几下“the first”的含义。
有些人不知道这些树苗被人认领了,还以为是景区专程设置来欢迎游客的,尤其是第一次来玩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