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快。”胖和尚抹掉嘴边的酒渍,拿起筷子挟一大块儿炖肉塞进嘴里。
“弟妹,休要看他,他是个假和尚,吃肉又喝酒。”大胡子男人朗声道。
丹穗垂下眼,她笑着说:“依我看话本的经验,这种喝酒吃肉的和尚是真正有本事的。”
胖和尚抚着肚子笑一声,没有接话。
丹穗也不再吭声,她挟几筷子菜堆在碗里自个吃,不去打扰他们四个人说话。
上海乱得有上十天了,官府、百姓、各路豪杰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胡虏人没占到便宜,逃的逃,死的死,镇上几乎看不到胡虏人的身影。
“日后胡虏占领临安,会不会算今日的账?”大胡子问。
没人能回答。
“总不能前怕狼后怕虎,什么也不做。”胖和尚吐掉鸡骨头,他无所谓道:“爽快一日是一日,反正这几天,老衲杀人杀得痛快。”
“这倒也是。”大胡子点头,“这个地儿的分司使还算有点骨气,要不是他带头派官差和驻军杀胡虏,百姓不会举起刀反抗。”
身形消瘦的男人一直没说话,这会儿端起酒碗邀其他人举杯,烈酒入喉,他嘶着气问:“几位兄弟,你们打不打算去临安救盐丁?”
在斩杀胡虏后,联手作战的各路豪杰私下商议着要去临安一趟,这或许是亡国前的最后一战,他们救不了国,若是能多救些无辜百姓的性命,这一趟走得值。
“我是要去的。”大胡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