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洺执被冷水冲得后背一阵阵发紧,脑子却没凉多少,反而越冲越乱。他闭了闭眼,不行,他得做点什么,哄她高兴才行。他们才刚在一起没几天,他可不想因为这点破事,把气氛搞砸了。
洗完了这场漫长的冷水澡后,陆洺执抓了抓头发,带上亮闪闪的耳钉,混着喷了几种他平时喷的香水,换了件厚实的大白t,和一条松松垮垮的灰色爱马仕运动裤,自信满满地下楼去找言初了。
家里太大,他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发某信不回,电话不接,陆洺执都有些烦躁了,在即将发作的时候,终于,他在书房找到了言初。
言初坐在书桌前,皮肤在阳光下白到发光,一头柔顺发亮的黑发披在肩头,脑袋低着,在那一页一页地认真刷题。
陆洺执凑过去一看,忍不住点了点头。以前她做阅读理解,一道题五个选项能错三个,现在竟然能做到只错一个了。
陆洺执手插着兜,挑眉:“可以啊。”
说完,他伸手揉了揉言初的头发:“不愧是我老婆,就是聪明,现在越来越厉害了。”
言初认真得很,也没理他,继续做题。
陆洺执感受到自己被无视了,倒也识趣:“行吧,你先学着,我把那个合同的字儿签完,一会儿过来找你。”
言初没抬头,手中的笔在哗哗划线:“哦好,行,你去吧。”
陆洺执站那儿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像是在想些什么,然后转身出门,带上了门。
他一路走着,走得不快,脑子却没停。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跟她在一块儿这么久,送过不少东西,但除了那枚钻戒,言初好像从没表现出特别在乎过哪一件。
不是不喜欢,也不是装高冷,就是那种……
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