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拾肆抢在前头割下了自己左臂上的一块肉,这块肉可不小啊。但拾捌直接剜了自己的大腿,真汉子!”
“贰拾肆掂量了一下自己的肉,轻了,他又砍下了自己的左脚。哟,这招厉害,那只脚可是连着骨头的,肯定比肉沉。”
“怎么着,拾捌?不敢砍了?你说你快疼死了?啧,也行,但你得知道,已经割下来的肉可粘不回去。要是没抢到大仙儿,你的大腿,这辈子都要缺一块儿肉。”
“真孬。行,我数十个数,都把自个儿的肉放在大仙儿跟前儿,看大仙儿挑哪个吃。”
鬣狗在两边嗅了嗅,徘徊着,似乎对两堆人肉都没兴趣。
铁头直接一鞭子甩进去:“还没变成大仙儿呢,就学会挑吃头了?给你惯的。”
那鬣狗委屈地呜咽一声,这回它把两堆人肉都含了一遍,最终选择了贰拾肆的那一堆,肉眼可见,明显更沉。
鬣狗没有撕咬,而是把人肉生生吞下去,肚子圆滚滚的。
铁头恭喜道:“抢大仙儿,咱们贰拾肆兄弟,抢着大仙儿喽!”
又是一轮敲锣打鼓,在天甲寨的欢呼声中,贰拾肆浑身是血,用仅剩的一只脚站起来。他的脸上是无以言表的激动。
而另一边的拾捌垂头丧气,仿佛听见了自己死亡的号角。
这样的画面被丰收尽收眼底。
她有一瞬的醒悟,所有奇怪的地方都对上了。但同时,她也从来都没有这么迷茫过。
所谓抢大仙儿,就是双方抢着把自己身上的肉割下来,献给大仙儿。谁献出的肉多,谁就是胜者。
人日,当然是吃人的日子。不是人吃人,而是畜生吃人。
吃啥补啥,人又不需要补尾巴,当然是畜生才需要吃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