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招娣听了朱兴茂的话,思考了一下,一时间有些犹豫。其实怎么说呢,住在镇上倒也方便,无论是对于她还是对于朱兴茂。朱兴茂还有猪肉买卖要做,她要去食肆帮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在镇上方便些。
再说了,去了镇上也和娘她们不远,只要去食肆,都能见着。想家了,立马回来就成。
这样想着,孔招娣就选择了等成了亲就跟朱兴茂搬到镇子上面去住。倒也不是啥出嫁从夫的观念,经历过薛广志一事后,孔招娣的很多思想也在苏慕宁的潜移默化中不知不觉发生了很多改变。
她认为人活着,不是为了比人,而是为了活出一个精彩的自己。只有自己活得精彩了,才能给身边的人做出榜样。
她爱闺女,也爱朱兴茂。婚姻有时候就是这样相互迁就,相互考虑,相互关心,两个人才能依靠在一起走向幸福的彼岸。
商量好后,朱兴茂就赶回了镇子上,匆匆准备去了。婚期定在开春,那也快了,他得把一切都准备好,争取给招娣一个最最完美的婚礼!
朱兴茂回了镇子上的小院,刚把大门打开,还没有来得及看清,一道黑影就扑到了他的怀里。不过朱兴茂的身子倒是纹丝未动,毕竟这两天他在孔家老宅吃的饱饱的,吃饱了有力气嘛。
至于扑过来的大黄,整只狗都饥肠辘辘的,扑过来的也是有气无力的。
朱兴茂看着饿得虚弱的大黄,有些心虚的把脸侧到了一边,不敢直视大黄的眼睛。
“嗷呜~~~~嗷呜~~”
大黄发出虚弱的抗议,声音都很微小了。似乎是在说:你去哪里了,真是要饿死狗了呜呜呜,你还活着那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