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真是多谢四弟了!”朱兴茂一个没忍住差点笑的嘴角要咧到耳根上,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今天是个好日子。
“哪里的话,兴茂哥真见外,你快尝尝,你要是觉得好吃,以后我有空天天给你送一趟就是,反正也不远。”
孔善民疑惑的看了看四弟,娘不是让他们来买猪肉和猪下水的吗?四弟怎么还不和朱兴茂说?
还有四弟是啥时候装的包子,他怎么没有看到?
孔善民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大大的疑惑。
“哎呀,哪里能总是麻烦四弟啊!”
朱兴茂笑了笑,虽然他也很想每天吃到招娣亲手做的吃的,但是也不能老是麻烦孔善财,他刚想开口拒绝,就听到孔善财说道。
“兴茂哥就别跟我客气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我们家还要经常从你这边买肉呢,我知道哥这边离不开人,要是哥你不嫌弃,我早上中午的跑一趟给你送饭。”
孔善财知道朱兴茂的本性宽厚,和他三哥一样是个实在人,但是比他三哥这块木头要灵活点。
每天两顿饭给他送来,朱兴茂肯定不愿意占这个便宜,那他们买猪肉不用讲价朱兴茂都会给他们最优惠的价格。
孔善财把人的心思揣测的很透彻,可是他漏掉了一点就是朱兴茂对孔招娣的感情。
朱兴茂爱孔招娣,爱屋及乌,爱孔招娣所爱着的家人们。
就算孔善财今天不打这个感情牌,朱兴茂也不会多要他们一分钱。要不是朱兴茂知道苏慕宁的性子,他白送都乐意。
上次硬把那半头猪塞到孔家也是天时地利人和了。
原先孔苏氏的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她有骨气,年轻时一毫一厘都是她靠劳动换来的。
同为寡妇,孔苏氏还是带着一大串孩子的寡妇,和只带了两个孩子的黄寡妇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
“那感情好!以后你们家买猪肉,只要给我成本价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