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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沙发前,栽倒下去。

陆齐铭插卡取完电,进客厅一瞧,看见小姑娘已经侧躺在沙发上,双眼微阖,秀气的眉心蹙着一个结。

门铃响了。

有工作人员送来点心和蜂蜜水。

陆齐铭接过。点心随手放到桌上,他拿着蜂蜜水走到沙发旁边,半蹲下来,手指轻柔抚过女孩的脸颊,唤她:“多多?”

钱多多不是被叫醒的,而是被薄茧刮擦皮肤的瘙痒,给痒醒。

她睁开眼。乌黑湿润的眼瞳盛着橘色暗光,望向他。

“喝点水。”陆齐铭说。

她正好也有点渴了,点点头,手臂撑着身下的沙发,要坐起来。

陆齐铭伸手扶她,手臂从她肩背处环绕而过,指掌下的这副身躯纤软而轻盈,半靠在他手臂上,他几乎没感觉到几分重量。

一丝轻淡的甜香从她颈窝里散发出来,萦绕在他鼻腔周围。

陆齐铭一手抱着她,一手将杯中的蜂蜜水喂到她唇边。

耷拉着眼皮,看她就着自己的手,一小口、一小口地啄饮。

让人想起在溪流边驻足,伸长脖子喝水的羊羔。

陆齐铭看着钱多多略微抻长的颈项,看着她因吞咽蜂蜜水,而细微滚动的雪白咽喉。

清晰感觉到,自己血液的流速在加快,心脏也似停摆了一拍。

喝酒误事,太容易让人放松警惕性。喝水的食草动物,知道要时时保持警觉,担心天敌出现给自己致命一击。

食草动物在猛兽面前露出脆弱可怜的脖子,只有一个下场——被咬断,撕裂,再一口一口吞入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