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漂亮。”她说完这话,就要往无名指上戴,可刚碰到指尖,又改变了主意。
“你帮我戴吧。”叶煦宁偏头,马尾晃动,用着无比自然的语气说道,“我等会也帮你戴。”
宋霁和颔首,接过戒指,像之前那样帮她戴好,垂眸看着她的手:“感觉怎么样?”
两枚戒指为了不刮蹭,一上一下挨着,就是戴久了会有点累,等回去还是把求婚钻戒摘下来比较好。
叶煦宁笑笑:“很喜欢,闪的就是好看啊。”跟大灯泡似的。
她取出另外那枚戒指,普通的圆环戒圈上刻了一小截的树叶,再用碎钻点缀,比她那枚要朴素些。
花和叶正好凑成一对。
宋霁和将左手伸出来,白得过分的手骨节分明,如美玉般,手背隐约能看见淡淡的青色纹路。
叶煦宁缓缓帮他戴好,却没有立刻松手,捏着他的指尖又端详了一会,感慨道:“真好看,感觉你可以去给那些戒指品牌当模特。”
据说,无名指的一根血管连接着心脏。
宋霁和忍着从指尖传来的酥酥麻麻的痒意,任由她看。视线也跟着落在手上,却觉得没什么特别的,但她好像很喜欢。
宋霁和等她看够了才收回手,握拳轻咳一声,问道:“你东西收拾得怎么样了?”
“还差一点,我可能要下午才能搬过去。”
大部分已经用箱子打包好让人搬去了新家,还剩一些是装行李箱的。
叶煦宁最终挑的是在天霄华府的一个大平层,地理位置优越,周边购物交通都很方便。比起别墅爬上爬下,还是宽阔的大平层更得她心。
巧的是,许助理告诉她,宋霁和最常住的也是这,离和瑞也近,只要二十分钟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