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也是。
她跟周凛大部分时间都出来吃饭,每次一吃都吃很久。
周凛也是富二代,却不像其他人那样喜欢玩新奇的,比如去会所、酒吧,或者去开一些看似新潮产业,比如电竞、娱乐圈。
他之前一直不算突出。
直到了去国外上大学。
当时他大三,在华尔街实习。
趁东南亚危机,明明其他投行都还没动静,他却准确说动还在国内的周家长辈,资助他一大笔钱,狙击泰铢,一战成名。
再之后他依靠这笔钱创立了自己的基金和投资公司,趁着互联网风口,眼光请准,押中了好几头独角兽,声名显赫。
“这烧鹅也不错。”周凛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此刻他专注布菜的样子,很难让人联想到华尔街那个杀伐决断的金融猎手。
沈泠泠小口品尝着。
不过真跟他生活又能发现一切有迹可循。
同居三年,他很珍惜自己的时间精力,非必要不参加什么宴席聚会,大部分时间都在公司,每次回来基本不带公事。
有一整间大书房,经常看书,用电脑刷一些科普和投资视频,也会关注一些华尔街大佬的推特,查看趋势。别人在玩的时候他估计一直在学习和积累。
习惯每周三次健身,还很喜欢洗冷水澡。
“你那个乐队怎么样?什么类型的?”他问得随意,眼神却带着难得的兴致。
“摇滚乐队。”沈泠泠说,“是徐意那个乐队,名字叫st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