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个多小时后,黎水水手捧鲜花,出现在机场接机口。
她说她要来给迟枭接机的时候,鹿灵把她骂了一顿。
但最后,她还是不顾阻拦来了,还买了一束玫瑰。
直到清新的玫瑰味窜进鼻子,黎水水脑子清醒了几分,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很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说好的走肾不走心的,为什么就变得这么粘稠了呢?
她……喜欢上迟枭了吗?
这个答案闪现脑子的时候,黎水水一度走到垃圾桶前,准备把手中的花束丢进垃圾桶里。
可这时,远处传来熟悉的磁性嗓音。
“小水?”
黎水水猛地抬头。
远远地,她看到迟枭穿着黑色风衣,快步朝她走来,眉宇间有着浅显易懂的喜悦。
书上说,有些人天生惊艳时光。
黎水水想,迟枭大概就是那一类人。
他面无表情的时候,带着不可一世的矜贵,像是长在悬崖上的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而他面带笑容的时候,满园春色都不敌他半分。
他的出现,成了机场一道风景线,最靓丽的风景线。
几乎所有步履匆忙的旅客,都不由自主注视着他。
但他,目光至始至终落在黎水水的身上。
那给黎水水的感觉,像是喝了一口老酒,醇香四溢,也上了头。
让她不由自主,也朝迟枭迈开了脚步。
临近了,还不由自主张开双臂,抱上了迟枭的腰。
迟枭更是有点小激动,直接抱着她原地转了好几圈。
停下时,迟枭又不顾所有人的目光,倾身吻了黎水水。
重逢的喜悦,叠加被骄纵宠溺的感觉,让黎水水的心头久久都不能平静。
而迟枭亲吻完,唇瓣离开她的时候,便即刻注意到了她手中的玫瑰花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