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要求我给他们外孙当后妈的时候,我觉得他们离谱,他们疯了。
后面更是要快要死掉的我去配型。
说一下我那位大姐的情况吧,家中有房子,有商铺。
至于病情也没有到一定要开心的地步,只要好好配合,多活几十年不是问题。
但人家就是觉得自己得了那个病,就是绝症就需要培训了,就需要别人的救助,打算把所有的财产转移给他们的儿子,然后开始筹款。
哦,还让我给她儿子当后妈,这就离谱。
扯远了,我不同意,他们就准备在网上抹黑我。
这一切给了我特别大的打击,让我病一下子就犯了。
我出去散心找名医了。
在我回来后才知道,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我是他们偷回来的,她想要自己的女儿过上好日子。
我曾经想过,就这么算了吧。
反正真相大白了,我以后不需要再被他们要挟了。
我没有必要做这些事情让大家觉得我是白眼狼。
可。
我觉得,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是我必须要做的。
比如这件事。
世界很大而我很渺小。
我想要做点事,用我微弱的力量告诉所有人。
偷孩子,犯法。
拐孩子,犯法。
所谓的养育之恩,不应该掩盖了犯罪本身。
甚至,如果她没有把我偷走,她对我也就没有所谓的养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