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犁村是横山大队第三生产队,全村总人数为41户,总人口为226人,有生产劳动能力的村民178人,知青一共二十六人。全算上有两百多人的劳动力。
生产队里的田地不到二百亩,其中约八十亩种植水稻,其他地种的是棉花、小麦、花生、大豆、油菜等。
这个时代没有机械化,所有的农活都要靠人力来完成,最辛苦的季节就是夏天,时令正逢收早稻插晚稻,忙时还要开早工和夜工,赶夜车水、割夜稻。
农作物播种时,要把农家肥一担一担地往地里挑,收回的稻谷和小麦也要靠人力一担一担往大队的保管室挑,所以这个时代家家都想生儿子,多一个劳动力就多一份工分。
生产大队队长叫罗永洲,等人全都到齐后,由他宣布今天要做的活儿总共是哪几项,然后分派农活。
满工分是十分,大部分的男子都能记九分到十分,能干活的女人能记八分,一般的只能记七分。
而大队长在看到沐歌的小身板后,给她分配的活计还是去山上割猪草,一天五工分。
其他人如果只挣五工分,连自己都养不活,但沐歌不一样,所以她欣然接受。
分配完工作后,家里有工具的都是自带,像知青这样没有工具的就去队里的保管室领取,而保管室的负责人,就是村支书的女儿王晓美。
她平时就看着保管室,记录一下工具借用和归还、粮食储存和提取的情况。
沐歌走得慢,等其他人都领完才凑过去,可她去的时候,正好看到王晓美双眼发光地看着江自强。
以前就听人说过,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里是有光的,这是一见钟情吧。
“沐歌,你来领什么?”江自强看向沐歌。
“箩筐。”而沐歌的话是对着王晓美说的,从始至终没有看王自强一眼。
“割猪草?”王晓美撇撇嘴,有些不屑道,“我们村十岁的孩子都能去割猪草,你……”
剩下的话没有说,但谁都知道她话中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