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是个年轻女孩,端着两杯刚调好的酒出来,在众多客人中,一眼就看见了程徽,和她脚边的大金毛。
端着酒走近,木地板上发出闷响。
“这两杯酒是送给二位的,只放了一点点酒,应该不会醉。”
将两杯酒分别放在两人面前,女孩有些腼腆的说:“我表哥以前在酒吧当调酒师,我跟他学了几招,可能调的没那么好喝,二位尝尝看,不喜欢的话剩下也没关系。”
“阿瑶你还会调酒啊!好棒啊!”
程徽情绪价值拉满,当即端起自己面前的那杯酒喝了一口,清爽口感入喉,将福东市的潮湿闷热都统统驱走,“好喝,比酒吧的还要好喝!”
听程徽这么说,女孩笑着挠挠头,“那你们先吃,我去忙啦。”
说完脚尖轻轻碰了下金毛。
“蛋黄,过来吃狗粮。”
一听狗粮,蛋黄噌的站起来,跟在阿瑶的身后摇着尾巴去了院子里。
“你知道她用的是什么酒吗?”
“不知道啊。”
“……你跟她认识多长时间?”
“今天下午在海边认识的。”
“才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你就敢带着我来她这吃饭,还喝她调的酒?”程母放下筷子,警惕的看向四周,摆明是不打算接着吃了。
程徽也不强求,只是说:“这酒您不喝,我喝。”
将程母面前的那杯酒也一起拿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