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已经下意识的朝纤纤看去,异样的雷好似在指引着林翠儿这件事一般。
接着便是纤纤发言,纤纤只如实将自己偷听到的林母和方艳儿的计划,以及林母给她下迷药的事说出。
当县令询问有无证据的时候,林母得意了。
那碗水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倒了,她现在都找不到,更何况林翠儿了。
然而当林翠儿从一方小盒子中将那个茶碗时,林母傻眼了。
“回县太爷的话,这便是我娘当时给我喝的水,可以找人来验,而且我娘买药的证据我也有,康大夫跟我说了,那迷药是我娘从他那里骗来的。”
证据一一呈上,林母立刻狡辩,偏偏自己说的话,一被县令反问,便又换成别的说辞,最后被县令逼出了实话。
纤纤垂着头,在呈上证据后便没有多言。
其实哪怕有证据在,古代没有指纹验证,林母咬死了那碗里的迷药不是她下的,康大夫那里也可以反咬一口,说无凭无据,康大夫怎么证明她买了药?
古代有利有弊,若是在现代,证据不充足往往无法定罪,古代的定罪相对草率一些,但若是有高智商者,也更容易钻律法的空子。
纤纤算计的,便是林母的心理素质。
一个从未来过县城的村妇,一路上又被迫伺候不耐见的闺女,到了府衙门口被百姓围观,更是将她的心打乱。
县令断案无数,比心理素质,林母完败。
一个眼神瞪过去,林母就不敢与之对视眼神躲闪。
林母的事已经扯的差不多了,接下来就是方艳儿。
方艳儿显然比林母有准备的多,直接称即便有物证,也不能说明她去过火场,放过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