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还好,小婵小娟的学习成绩可好了,她俩经常说要向你学习,考大学当大作家。魏姐想要你的签名书。可惜我上次回去忘了带些书回去了。”
“这个好办,你先歇几天,到时候,给他们寄书和东西回去。”
“行行。”
第二天,宋知南请李群英全家和宋冬宝去老莫餐厅吃西餐。
黄桂枝心疼地说:“还是别去那地方,太贵了。”
上次是自己闺女请客,她也不好说太贵。这次实在是忍不住了,这么一大群人去吃饭,能吃掉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关键是她也没觉得好吃到哪里去,那什么红菜汤还没有自己家做的酸辣汤好喝,面包还不如大馒头实惠。
宋知南笑着说:“一年才吃两回,没事的,走吧阿姨。”
这一顿西餐把宋冬宝吃迷糊了。首都就是好,这么高档体面的餐厅老家哪有啊,吃一顿够吹上一年半载的。
宋冬宝现在觉得自己也是个体面人儿,住着独立的四合院,干着体面的工作——大作家的高级助理兼管家。
他手下有六个员工:四只狗一只猫加小要文。
每次遛弯,他身后都跟着一长串员工。
宋冬宝每天的工作内容是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喂猫喂狗、打理院子,收发信件,有时也要接待访客。
宋知南准备也在家里装一部电话,虽然贵,但她目前确实需要。总麻烦李群英也不好。
宋冬宝帮宋知南分担了大部分琐事和家务,她可以将大部分的精力用在写作上。
宋冬宝以前受过宋知南的特殊培训,再加上几年独自生活的训练,干起家务活来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