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的,当然。

真正让戈登困惑的是,蝙蝠侠这次似乎比罪犯的行动更快,也许他有什麽特殊的消息渠道吧。

毕竟,他是蝙蝠侠对吧?

戈登回头时,发现蝙蝠侠早已消失无踪。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轻声嘀咕了一句:“老样子。”对此他早已习惯,丝毫不觉得被冒犯,只是转身去冲一杯热咖啡,好好备战哥谭全新的混乱一天。

而此刻,布鲁斯已经埋头赶往犯罪巷另一端——某栋楼不知为何爆炸,奇怪的是没有任何人员伤亡。现场唯一的“受害者”是摔伤了腰的地头蛇保罗,肥胖的男人此刻正叫嚷着,说这一切都是一个叫杰森的小孩干的。

虽然在哥谭听到什麽离谱的消息都不足为奇,但你要说一个小孩随身携带火箭筒,不是去抢银行,也不是去干些行为艺术,而是来无伤炸一栋楼,蝙蝠侠是不信的,这肯定是鹅的手笔。

当蝙蝠侠抵达爆炸遗址时,发现自己曾送出去的那枚蝙蝠镖竟然传来了信号。

显然,妹妹鹅把它掏了出来。

出于经验,布鲁斯认为更大的可能是有人遇到了危险,当然——真正危险的,只可能是那些遇到大鹅的人。

看到信号地址后,蝙蝠侠深吸了一口气,决定这一次由布鲁西出马。

23